粮食期市的运行机制及存在问题

 作者:肖春阳  出处:未知    分类:期货专题  

粮食的再生产过程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的统一,粮食价格的波动性是这种统一性的显着特征。粮食生产者、经营者为了避免价格的波动给他们带来的损失,会寻找转移风险、减少损失的交易方式和场所。这是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的期货交易最先从粮食开始的动因,也是中国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最先从粮食开始的动因。因此,粮食是期货交易中最原始的品种。下面就粮食期货市场的特性、粮食期货市场的功能及中国粮食期货市场的规范问题谈一点个人的想法。 

粮食期货市场的功能 

一、分散风险 

粮食商品的价格由于受多 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波动,这种波动可以给交易中的一方带来好处,同时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因此,人们总是想方设法转移、规避和分散粮食价格风险。而粮食期货市场最突出的功能就是为粮食生产、经营者提供规避风险的手段,即粮食生产、经营者通过在粮食期货市场上进行套期保值和投机业务来规避粮食价格波动的风险。 

转移、规避粮食价格风险并不是说粮食期货交易本身无粮食价格风险。粮食期货交易同粮食现货交易一样,都存在粮食价格风险。套期保值是以转移粮食价格风险为目的的粮食期货合约买卖的交易形式,指交易者在粮食现货市场和粮食期货市场同时进行两个数量相同、方向相反的买卖,即在粮食现货市场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粮食商品的同时,在粮食期货市场卖出或买进同样数量的同种粮食商品的期货合约。一般情况下,粮食现货价格和粮食期货价格的变动方向和幅度基本一致,一旦粮食现货买卖出现亏损,可以用粮食期货交易的盈利来补偿。反之,粮食现货市场交易的盈利也可以弥补粮食期货市场的亏损。 粮食期货市场上的交易者对粮食价格走势的预测总是有两 完全相反的结论,有的看跌,有的看涨。那些将来拥有粮食商品要出售者,为防止粮食价格下跌受损而卖出粮食期货,那些将要买进粮食商品者,为防止粮食价格上涨而买进粮食期货。 

按照套期保值者在粮食期货交易中是买还是卖,可把套期保值的类型分作两大类:卖出套期保值和买进套期保值。 卖出套期保值是粮食商品需求者在粮食现货市场买进粮食商品的同时,在粮食期货市场卖出同一数量的粮食期货,以防止买进粮食商品后因粮食价格下跌受到损失。 

买进套期保值是粮食商品供应者在粮食现货市场卖出粮食商品的同时,在粮食期货市场上买入同等数量的粮食期货,以防止在卖出后因粮食价格上涨所带来的风险。 因此,套期保值交易对于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来说,可把粮食现货市场上可能出现的不利粮食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粮食期货市场通过为套期保值者提供抵销粮食价格风险的手段而显出其特有的重要经济功能。 

套期保值分散粮食价格波动风险的原理在于,某一特定粮食商品的期货价格和粮食现货价格同受相同的经济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此外,粮食市场走势的趋合性,也使得套期保值交易行之有效,即当粮食期货合约临近交割时,粮食现货价格与粮食期货价格走势趋合,二者的基差接近于零。这是因为粮食期货合约将近交割期时,自然与粮食现货价格趋于一致,若出现不一致时,将会产生套利交易,从而缩小二者的价差。一般来说,粮食生产、经营者参与粮食期货交易的目的,并不是单一追求粮食价格上的利益,而是为了控制粮食生产成本,以利于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 

二、风险投资 

这种功能主要是针对粮食期货投机商来讲的。粮食期货交易中如果只有套期保值者,而没有投机者,那麽套期保值者转移、规避粮食价格风险就成了一句空话。当投机者以交易者身分出现在粮食期货市场上的时候,他们成为套期保值者转移、规避 风险的承受者。 投机是以盈利为目的投机性交易,指交易者利用粮食期货价格的频繁变化买空卖空,从中获利。与套期保值交易者不同,投机者对于所拥有的粮食期货合约项下的实际现货粮食商品并不感兴趣,他们总是在合约到期前通过做一个相反的交易,对冲在手的合约,以免去交割实际粮食商品的责任。 投机有利于确保粮食市场的稳定,减少粮食价格波动的幅度。投机者在粮食价格处于低水平时买进期货,使需求增加,这会导致粮食价格上涨,投机者的粮食价格处于较高水平时卖出期货,使需求减少,这又抑制了粮食价格上涨,这使可能出现的大幅度的粮食价格有着较高的观测能力,他们的行动,大多对稳定粮食价格有利。 

风险与收益并存,获取风险收益是投机者进行风险投资的根本目的。投机者愿意承担粮食生产者或其他商人想要规避的风险和损失,主要原因是能以少量的本钱做数倍于本钱的生意,从而有获得高额利润的机会。在粮食期货市场,一般只需5%左右的保证金就能做一笔价值为保证金20倍左右的生意。这种瞬间就可能获利几十倍的机遇,强烈刺激着众多的人甘冒风险跻身于投机者的行列。这样,在投机者为了风险收益而进行风险投资的同时,套期保值者转移、规避粮食价格风险也就有了真正的承担者。但是,对其副作用要加以限制。 

叁、发现价格 

具有权威性的粮食市场价格的发现,需要一定的条件,如粮食供求的集中、粮食市场的秩序化、公平的竞争等。粮食期货市场能满足这些条件,粮食期货市场集中了大量的粮食商品生产者、经营者、投机者,确保了粮食市场的流动性。同时,它还提供了严格地规则法律保障,如禁止垄断操纵、平等竞争、场内公开化交易等,以使粮食市场价格的形成有良好的条件,使形成的粮食价格能真实地反映供求双方的意向和预测。粮食期货市场有一系列 制性保障,如会员制、保证金制、公开叫价制、层层分担风险制等,来保证公平竞争原则的贯彻。这样,在粮食期货市场中通过竞争形成的粮食价格,不是个别交易的结果,而是在一个集约化程度较高的市场上形成的粮食价格。因此,这个粮食价格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粮食市场的供求状况,对于粮食生产和经营有较强的指导性,从而能被作为粮食基准价格。对于粮食期货市场来讲,投入的是粮食信息,生产的是粮食价格。 

价格发现功能是粮食交易所集中交易的一 内在功能。粮食期货市场所表现出来的是现在粮食市场对未来粮食价格的预期,它集中了即期的与未来的不同的时点供求情况,计算的基础就是现货价格加上各种利息、仓储、运输、管理费用,再由场内交易双方各自以自己的风险预测经验和知识来决定一个平衡粮食价格。通常,粮食现货价格与粮食期货价格之间总是存在一个差额,这个差额被称为基差,交割期越近,基差越小。 

集中交易形成的粮食期货价格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粮食期货交易所形成的粮食期货价格为一定范围内的粮食现货交易提供了重要参数,同时,它也为粮食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了依据。粮食期货交易的价格发现功能还有助于稳定粮食价格。随着粮食供求变化引起粮食价格变化,粮食价格反过来影响粮食供求,粮食价格在涨落中趋于稳定。 

规范粮食期货市场 

一、粮食期货市场的现状 

自1990年10月12日国务院批准建立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以来,到目前为止,中国经营上市交易粮食标准化合约的期货交易所有11家,上市粮食品 有玉米、小麦、大豆、大麦、红小豆、绿豆、高粱等10个左右。1996年全国期货市场累计交易额8.4 万亿元人民币,比1995年减少约15% 。 

粮食期货市场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已初步显现出来。 

1. 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就是要建立完备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和市场体系。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作为完整的现代粮食市场体系,它应包括粮食现货市场和粮食期货市场两部分。粮食期货市场的建立,完善了粮食市场体系。 

2.发现价格、分散风险的功能已经发挥出来。现在郑州粮食价格已经成为中国粮食生产、粮食流通领域的重要参考价格。部分粮食生产、经营企业利用郑州粮食期货价格进行套期保值,分散粮食生产的风险,指导粮食生产的作用已明显表现出来。农民间接地从粮食期货市场中也受益匪浅。另外,郑州粮食期货市场还被作为新型投资手段为国内广大投资者所运用。 

3.粮食期货与现货市场相互作用、共同发展。粮食现货市场是粮食期货市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国外的粮食期货市场一般是在比较成熟的粮食现货市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可是中国的粮食现货市场发育程度有限。在这样的粮食现货市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粮食期货市场,必然会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即粮食期货市场与粮食现货市场相互作用、共同发展。郑州商品交易所已发展成为粮食期货与现货两种机制并行运作的市场模式。实践证明,这一模式适合中国国情。 

4.政府有关部门开始探索和实施监督管理的有效体制,为中国粮食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使中国粮食期货业向规范化迈出了一大步。 

5.中国的粮食期货信息和咨询条件得到了改善。许多粮食期货机构安装了美联社、路透社等国际信息机构联网的报表和图表系统,使中国粮食期货交易纳入了国际信息网络。 

二、粮食期货市场存在的问题 中国粮食期货市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粮食期货交易不规范。 一是全国的期货交易法还没有出台,粮食期货市场多头管理现象比较严重。在中国,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粮食期货交易所多为政府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主办。因此,在粮食期货市场运行中,不可避免地带有部门和地方政府干预与管理的色彩; 二是粮食期货市场的格局不合理,从事粮食期货交易的交易所过多; 叁是粮食期货品种上市不合理。上市粮食品种太随意,各期货交易所之间上市的粮食品种重复,这给投机造市者以可乘之机。 

2.投机过度,保值不足。 适量的投机不仅有利于粮食期货市场的发展,而且是粮食期货市场健康发展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是在中国的粮食期货中,投机已成为主要趋势,使得少数保值者一旦进入粮食期货市场,很快就会变成投机者。中国粮食期货市场的过度投机主要表现为粮食市场操纵行为。粮食期货的过度投机和操纵行为,造成粮食期货市场价格人为大幅度波动,使某些粮食品种在一定时期内期货与现货价格严重背离,给利用粮食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的会员和客户造成人为风险。这样就产生了一些不正常的现象,如大户对赌、逼仓、临交割实物未到库,使得粮食套期保值的作用未能很好地发挥出来。 

3.粮食期货交易品种少。 大米、小麦、玉米、大豆的价格被国家控制,其它已放开价格的粮食品 又不断地受到国家的干预,在粮食期货市场上交易活跃的只剩下一些小品种。而且活跃的交易只集中在个别月份上,交易量差距悬殊。这些小品 的粮食期货很难 现粮食期货市场的积极功能,容易产生粮食市场操纵和逼空行为,使粮食期货市场不正常运转。 

4.国有粮食企业的粮食期货交易量小。在粮食现货市场上,国有粮食企业粮食经营量在70% 以上,而在粮食期货市场上,国有粮食企业的粮食期货交易量远远低于这一比例,与其主渠道地位不相适应。粮食市场不仅包括粮食现货市场,而且还包括粮食期货市场。国家宏观调控粮食市场,要从多调控粮食现货市场逐步转移到粮食期货市场上来。 

5.粮食期货市场人才匮乏。粮食经纪商的规范化是评价一国粮食期货市场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中国当前对粮食期货人 的培训严重滞后,与发展中的中国粮食期货市场相比,中国高素质、有专门技术和广博知识的粮食期货人才远远不够。这与中国没有系统、规范的职业培训体系,没有严格的考核、认证制度有很大关系。 

叁、规范粮食期货市场 

1.规范粮食期货市场管理。参照国际标准,结合中国实际尽快制定、颁布和实施全国统一的《期货交易法》、《期货交易所法》、《期货经纪公司法》、《经纪人法》,使粮食期货市场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2.规范粮食期货交易所。控制粮食交易所的粗放式发展,打破大户的垄断。加强粮食期货的宣传和培训工作,限制过度投机,制止操纵市场行为。鼓励套期保值。规定保证金最低比率,一般保证金不低于5%,进入交割期后应在20% 以上。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防止内幕人员泄密。 

3.规范粮食期货市场主体。中国粮食期货市场的发展和成熟,是与粮食市场体制的建立过程紧密相关的。在粮食期货市场上,无论是套期保值者,还是风险投资者,都应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生产者和经营者。 

国有粮食企业要积极主动地进入粮食期货市场。粮食期货市场与粮食现货市场毕竟有很大的差别,要重新学习粮食期货市场,重新认识粮食期货市场,积极参与粮食期货交易,逐步提高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期货市场上期货交易量的比重。今后国家粮食储备可在粮食期货市场通过套期保值来进行增值,国家粮食储备的吞吐可通过粮食批发市场来进行宏观调控。国有粮食企业应该成为粮食期货市场上的超级大户,左右粮食期货市场。这样,国有粮食企业才能既在粮食现货市场上发挥主渠道作用,又能在粮食期货市场上发挥主渠道作用。 

4.规范实物交割。根据国际经验,指定仓库的选择需要在竞争的基础上确定,同时考虑粮食现货市场的交割特点、商品流向、实物要求的地区分布。在中国未来的粮食期货交易中,预计实物交割的比重将会很高。因此,有必要指定专门的交货仓库,有权发放实物对应的仓单。 

5.加强风险管理。粮食期货市场中的风险管理,是国际粮食期货业的共同问题。对发展中的中国粮食期货市场来说,风险控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中国的粮食期货市场也出现过几次风波,最后决定采取协议平仓的办法来解决。随着人们粮食期货市场风险认识的逐步加深,中国期货的风险管理水平会进一步提高。 

6.培养粮食期货人才。为适应规范和发展粮食期货市场的需要,不仅要有规范化的法规制度、运行规则,而且还要有精通粮食期货的专业人才。当前急需培养包括研究、管理、经纪、结算、法律和计算机软件开发方面的专业人才。应选派一批业务骨干到国外培训,还可以从国外招聘粮食期货业务能手。同时,尽快在有关大专院校开设粮食期货专业课,定向培养粮食期货专业人才。
 

粮食期货市场的特性 


一、粮食期货市场及其主要特性 在解释粮食期货市场之前,首先要弄清楚什麽叫期货交易。 


一种观点认为:期货交易买卖的是商品,期货交易的标准化合约( 合同) 不过是期货商品交易的载体。不应将期货交易看作是标准化合约的买卖,而应将这个过程看作是一种买卖合同签订的过程。可以将买卖双方集中竞价交易看作是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期货交易的成交,就是合同的签订。 


另一种观点认为,期货交易是指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的期货标准化合约的买卖,而不是商品的买卖。期货交易的典型特点就是标准化合约的买卖,正是这个特点,使它区别于现货交易。从本质上说,期货交易的买卖双方大多并不是要占有标准化合约所设定的商品,而是要通过标准化合约的买卖,从中赚取差价。从数量上看,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期货交易中的实物交割量仅占交易总量的3.5%。 这两种观点主要区别在期货交易标的物方面的不同,没有是非之分。我认为,采纳后一种观点更有利于期货业的发展。 因为: 


1.概念表述简洁。将期货交易的定义加以分析比较,可以看出,前一种定义带有商品期货的烙印,对期货的认识有些类似远期合同的商品交易。对于现代期货,就内容的深刻和简洁而言,后一种定义概括的好。在指数期货交易中,所有权基本上是没有意义的。 


2.现代期货业已经属于金融业。从期货交易中的集中竞价、保证金收付、交易所管理,一直到某些期货品种实际上已无法实物交割,这些都带有明显的金融行业的性质。将期货交易的对象确定为标准化合约,更符合期货市场自身运行的特点。而且这并不妨碍实物交割的内容必须与标准化合约一致。 


3.期货交易是一种虚拟的买卖。这里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在没进行实物交割之前。将期货交易定性为标准化合约的交易,更能体现出这种虚拟性。 那麽什麽叫粮食期货市场? 粮食期货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围绕粮食期货合约交易而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经济关系,这种交易活动必须按照特定的规则和程序,在特定的场所内集中进行。它包括粮食期货交易所、粮食期货交易结算所、粮食期货经纪行( 公司) 和粮食期货交易者。总之,它是粮食商品生产和粮食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一种交易规则和交易制度。 


与粮食集贸市场、粮食批发市场相比,粮食期货市场有它自身的特性,具体说来是: 


1.交易对象的特殊性。 在粮食期货市场中买卖的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即粮食期货合约。这是一种在交易所内达成,受一定规则约束,规定在将来某一时间和地点必须交收某一特定粮食商品的标准化契约。在合约中,粮食商品的规格、品质、数量、交货时间和地点等都是既定的,唯一的变量是价格,期货价格在交易所内以公开竞价方式达成。粮食期货合约与现货合同的相同之处在于,两者都是贸易方式的一种契约。两者的联系在于,粮食期货合约是由粮食远期合同逐步标准化而产生的。但是,粮食期货合约与现货合同又有着重大的区别: 


第一,标准化与非标准化的区别。粮食期货合约是标准化的、公众的一种约定,粮食现货合同是双方协商签定的协议,交货时间、地点、方式、数量、质量、价格都由签约双方议定。 


第二,价格决定的公开竞争性与非公开竞争性的区别。粮食期货合约中唯一没有被标准化的是价格,它要在交易所内通过公开叫价等方式形成。而粮食现货合同中的价格是双方商定的。 


2.上市粮食商品的特殊性。 粮食期货市场上所交易的粮食商品是一种代表性的商品,并不是任何商品都可以上市交易。可在粮食期货市场上市的商品一般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可贮藏,能够保存一定时间。因为期货合约的交割期从3 个月到一年多,甚至更长,所以其商品必须是可以较长时期保存、不会变质的; 


第二,品质可评价。由于期货合约是标准化的,所以其品质必须是可以明显地进行评价和划分的商品; 


第叁,批量大。在期货市场上,只有大量生产、大量流通的商品 能上市,价格不会发生不正常的波动; 


第四,价格频繁波动。如果价格没有波动,生产者和经营者就不会有规避价格风险的要求,投资者也就不会进行投资套利,这是期货交易最重要的一个条件。 3.交易目的的特殊性。 


人们参与粮食期货交易的目的,不是为获得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而是为利用期货市场规避风险或套期保值。按照交易目的不同,粮食期货市场交易者可分为两类:套期保值者、投机者。 套期保值者大都是生产商、贸易商和实际用户,他们利用粮食期货市场为其现货市场的商品保值,防止因价格波动而造成损失。 


投机者参与粮食期货市场的基本目的是获得投机利润。投机者可以通过经纪人在交易所选择各 期货进行投机:当他们预计某种商品价格将上涨时,就选择时机买进期货合约,待机抛出,这 作法一般称为“买空”或“多头”。当投机者预测价格可能要下跌时,就在交易所抛售期货合约,待机补进,这 做法称为“卖空”或“空头”。投机商承担了套期保值者试图回避的风险,保证了粮食期货市场的正常运转。 


4.交易保障制度的特殊性。 粮食期货保证金制度的一个显着特征是其杠杆作用,即用很少的钱就可做很大的生意。保证金一般为合约价值的5--10%,与现货交易和股票投资相比,投资者在粮食期货市场上投资所需的资金要少得多。 


二、粮食期货市场与粮食现货市场的区别 


从历史上看,粮食期货市场是粮食现货市场发育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因此,粮食期货市场与粮食现货市场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但是,粮食期货市场发展到今天,它与粮食现货市场已经有了重大区别。 


1.买卖对象不同。粮食现货交易的对象是实物,是商品和货币的交换。而粮食期货市场上的买卖对象是期货合约,并不是直接的商品货币交换。 


2.交易目的不同。粮食现货交换商品,目的是进行实物交割,实现商品所有权的转移。粮食期货市场上的交易目的不是为了获得实物商品,不是为实现商品所有权的转移,而是通过期货交易转嫁与这种所有权有关的由商品价格变动所带来的风险,或者获得风险投资利润。 


3.交易方式不同。在粮食现货市场上,交易一般是一对一谈判签订契约。而在粮食期货市场上,所有交易都要集中在交易所以公开竞争的方式来进行。 


4.交易场所不同。粮食现货有集中交易,也有分散交易,而且一般都是分散交易。粮食期货则不同,必须在粮食期货交易所内依照期货法规及有关交易规则竞争交易。 


5.保障制度不同。粮食现货交易有《合同法》等法律为保障,合同不兑现时借助于法律来解决。粮食期货交易也有法律保障,但更重要的是有保证金制度和每曰结算制度,通过保证金制度和每日结算制度来保证市场的正常运行。 


特别要指出的是,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有一种把粮食期货交易同粮食远期交易混淆的现象。粮食远期交易表面上也有3 个月、6 个月等不同的交割日期,但是它的交割时间不是固定的,它不是标准化的合约,不是以转移价格风险为目的的,不是通过公开竞争决定价格,而是双方协商决定价格。因此,它属于粮食现货市场的范畴,不是粮食期货交易。(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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