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建设,应与21世纪我国成为一个经济大国的战略目标相吻合,适应我国农业在国际市场上的比较优势,确立将自己建成世界性期货交易中心的目标,形成大宗农产品的国际性定价中心。
加入WTO,有些人存在非常错误的观念,流行的一个观点认为我国入世后就成了外国人的“自由市场”,什么都得按照国外的规则办事,尤其是农业,认为洋产品廉价倾销,中国农民连种地都不可能了。持这种看法的人忽略了自己农业的比较优势、不太理解入世后的规则变化。我认为入世后我国农业是有自己的比较优势的;入世后我国并不会成为洋商的“自由市场”,而是大家平等坐到了谈判桌前,可以共商修改不平等的规则;入世后政府要减少行政干预依法治国,同时必须加强经济的驾驶能力、提高调控水平,而不是像有些人想像的那样没有什么作用了;入世后我国势必要建立健全市场体系和自己独立的金融体系,而非成为欧美市场的“影子市场”和“价格殖民地”。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入世是民族经济振兴的一个重大战略举措,中国经济将在世界市场上有自己的分工和自己的市场份额。
我国的农业生产劣势与美国相比非常明显,这不用讳言,无法进行现代化的大规模的农业生产,但也有优势:人多可以从事劳动密集型的农业生产,生产人类社会消费高级化所需要的费人工的农产品,如不用除草剂、少用化肥和农药的天然粮食和一些经济作物,参与国际分工。在粮食品种上,我国的大米、玉米、小麦、大豆都是有优势的。如大豆,我国生产的大都是食用豆,蛋白质含量高,不是美国生产的转基因的油豆,二者不是同一种商品,用途各异,在国际市场上价格差距很大,出口有优势,是未来的健康食品之一。
期货市场是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的,加入WTO之后,要为我国农业生产流通服务,形成与芝加哥并列的天然粮食品种的期货交易中心,促使我国粮食名牌化,形成中国粮食的合理价格。这一目标的提出,是以品种分工和时区分工理论为依据的。
中国是重要的农业大国,很多大宗农产品如大米、玉米、小麦、大豆(非转基因)等,已经在中国形成了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宗交易的局面。我国小麦、稻谷产量排在世界第一位,玉米产量为世界第二位,大豆为世界第四位。由于这些品种的交易的辐射半径主要是在亚洲市场,因此,应与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发现价格的品种有所分工。
由于产品功能上的差异,世界上可能出现用途各异的大豆、小麦、玉米品种,与芝加哥这一生产、交易转基因大豆的中心相类似,亚洲这一生产非转基因大豆的中心,同样需要一个非转基因的大豆期货交易中心为之服务。即用途各异的同样品种需要不同的交易中心,也需要与之对应的期货市场来形成这种产品的价格。
从更广泛的范围来看,品种分工服从于经济发展的格局变动,而不是仅仅局限于期货市场本身。中国入世之后,由于我国转基因产品技术仍处于试验阶段,而天然产品具有营养均衡、蛋白质含量高等鲜明特点,根据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我国在生产天然产品方面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而美国则在生产转基因产品方面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在目前国际消费潮流日益绿色化、天然化的大趋势下,我国在生产天然产品方面的比较优势会得到进一步确认和增强。
所谓时区分工是指:亚洲时区和欧美时区的分工。随着世界经济的国际化,24小时之内任何时区出现的重大经济变动都会对世界经济产生影响,不同时区都需要全天连续交易以反映不同时刻的价格变动,来回避任何时刻可能产生的价格风险;而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习惯于白天工作,因此每个地区只有一定的交易时间,就形成了交易时区的差别,以金属为例,伦敦首先进行交易,然后是美国进行交易,最后则是亚洲地区包括中国进行交易。
因此,所谓的时区分工就是几个重点的时区期货市场有所划分,都有该时区的形成价格的中心,为商品定价服务,这样才能满足不同时区交易连续进行的要求,使得期货市场随时为套期保值者提供回避风险的手段和反映世界经济的随时变动。我国是亚洲时区的一个重要经济大国,尽管一些品种国际上已有了成熟的市场,但是,由于时区的分工,我国也必须有自己的期货市场。1999年11月,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在分析美国期货市场竞争力的报告中明确得出一个结论:海外交易最活跃的品种主要趋向于满足本地区或区域性风险管理的需要,但海外交易所基本上没有上市交易美国期货交易所的产品。
而所谓的“影子”市场的形成与说法正是从时区分工这个角度来说的,以金属为例,金属的价格形成是以LME为主,那么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美国的COMEX与我国的上海交易所成为它的“影子”市场,影子市场这一说法是时区分工的产物。
需要指出的是,时区分工、品种分工是在遵循国际惯例的基础上有所分工,突显出自己的特点和差异,是在遵守国际上对期货市场各种规则、期货合约设计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国经济发展、期货市场的发展的实际,不仅仅是照抄照搬别国期货市场情况。
从时区分工的角度来看,也许我国某些期货品种成为别的国家的“影子”价格,但是,在其它品种上,如我国已有的小麦品种,开设非转基因大豆品种和上市稻谷和玉米、棉花等品种,别国也许会成为我国市场的“影子市场”价格。这样才符合世界经济一体化分工协作的客观规律。
我国目前的农产品中大豆的期货交易是活跃的,应马上开始从大豆的合约修正入手,真正建立自己的期货交易品种。重新恢复玉米和大米交易,从合约的设计中就以中国产品为标的物,国外品种替代应慎重考虑,转基因品种应排除在外。
大连大豆合约中剔除转基因大豆的替代交割,不仅是入世后我国农业生产发展的要求,而且也是期货市场进一步规范发展的客观要求。因为国家已颁布了《转基因生物管理条例》,法律上规定必须将转基因大豆和天然大豆区别开来。再者,禁止进口大豆替代交割也解决了合约的两个品种合一的问题,有助于大豆形成价格功能的进一步完善,使市场更规范。
小麦的品种有许多个,用途也不一样,应将小麦按消费进行分类。国外一般是制做面包,我国有吃馒头和面条的习惯,应标明两类品种交易,以食用优质小麦为主要交易品种,作用于我国的农业生产、流通和消费,服从于建立我国农产品世界性订价中心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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