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黄金期货?
期货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未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黄金期货就是针对黄金现货推出的一种期货合约。
和其它期货买卖一样,黄金期货也是按一定成交价,在指定时间交割的合约,合约有一定的标准。期货的特征之一是投资者为能最终购买一定数量的黄金而先存入期货经纪机构一笔保证金。一般而言,黄金期货购买和销售者都在合同到期日前,出售和购回与先前合同相同数量的合约而平仓,而无需真正交割实金。每笔交易所得利润或亏损,等于两笔相反方向合约买卖差额,这种买卖方式也是人们通常所称的“炒金”。
黄金期货合约交易只需少量的保证金作为投资成本,具有较大的杠杆性,即少量资金推动大额交易,所以黄金期货买卖又称“保证金交易”。
黄金期货的优点:
1、 双向交易,可以买涨,也可以买跌。
2、 实行 T+0 制度,在交易时间内,随时可以买卖。
3、 以小博大,只需要很小的资金就可以买卖全额的黄金。
4、 价格公开、公正, 24 小时与国际联动,不容易被操纵。
投资黄金期货的优点 :
( 1 )较大的流动性,合约可以在任何交易日变现,是 T+0 交易。
( 2 )较大的灵活性,投资者可以在任何时间以满意的价位入市。
( 3 )委托指令的多样性,如即市买卖、限价买卖等。品质保证,投资者不必为其合约中标的的成色担心,也不要承担鉴定费。
( 4 )安全方便,投资者不必为保存实金而花费精力和费用。
( 5 )杠杆性,即以少量定金进行交易。价格优势,黄金期货标的是批发价格,优于零售和饰金价格。
( 6 )市场集中公平,期货买卖价格在一个地区、国家,开放条件下世界主要金融贸易中心和地区价格是基本一致的。
( 7 )套期保值作用,即利用买卖同样数量和价格的期货合约来抵补黄金价格波动带来的损失,也称“对冲”。
附: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标准合约
交易品种 黄金
交易单位 1000克/手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克
最小变动价位 0.01元/克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5%
合约交割月份 1~12月
交易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30~3:00
最后交易日 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
交割日期 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交割品级 符合国标GB/T4134-2003规定,金含量不低于99.95%的金锭。
交割地点 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7%
交易手续费 不高于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二(含风险准备金)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 AU
上市交易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
一般而言,黄金期货的购买、销售者,都在合同到期日前出售和购回与先前合同相同数量的合约,也就是平仓,无需真正交割实金。每笔交易所得利润或亏损合约买卖差额。这种买卖方式,才是人们通常所称的“炒金”。黄金期货合约交易只需10%左右交易额的定金作为投资成本,具有较大的杠杆性,少量资金推动大额交易。所以,黄金期货买卖又称“定金交易”。黄金期货开户和其他期货品种基本相同。
9月11日证监会网站发布公告称,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近日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黄金期货。在此之前,黄金期货的上市一度因为多方角力而面临难产。上海黄金交易所6月份表示,上海黄金交易所推出中国首个黄金期货合约计划已获央行初步批准,下一步便是申请中国证监会的批准。而上海期货交易所也在不同场合表示,上海期交所正在研究推出黄金、白银期货合约的可行性,准备在条件成熟后推出黄金期货合约。现在证监会一纸批文让尘埃落定,上海市在竞争国际金融中心的天平上又将落下一块沉重的砝码。
上海期货交易所修订风控管理办法
12月7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公布了修订后的《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涉及单边市下涨跌停板及保证金比例的条款进行了调整。
修订后的《办法》规定,当市场出现价格同方向单边市时,第二个涨跌停板比例在第一个涨跌停板(日常涨跌停板)基础上增加3个百分点,第三个涨跌停板比例在第一个涨跌停板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
对于保证金收取标准,修订后的《办法》规定,当市场出现价格同方向单边市时,各品种当日收盘结算时保证金比例为在下一交易日涨跌停板基础上增加2个百分点,如果调整后的保证金比例低于原保证金比例(日常保证金比例),则按原保证金比例收取。如果连续三天出现价格同方向单边市,第三天收盘结算时的保证金比例仍按照第二天结算时的保证金比例收取。据介绍,期货合约出现同方向连续三个停板是判别期货市场风险程度的一项基础性价格指标,对于揭示金融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也有重要的参照作用。受欧债危机蔓延和全球经济不景气等因素影响,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大、风险集聚。为此,上期所及时启动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不断深化对市场风险的认识,在广泛征求会员公司及市场投资者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市场承受能力,对单边市下涨跌停板及保证金比例进行的适度调整。
此次调整是在坚持守住不发生行业性风险和系统性风险底线的监管思想指导下,将三个停板制度从静态化向动态化转变,从而在制度上减少行业性风险和系统性风险发生的频率,是在规则制度上做出的一次探索与尝试。调整方案在充分考虑日间波动及流动性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地发挥第二停板和第三停板对风险的释放作用,有效发挥交易所、会员公司两级风险防范体系的优势,确保期货市场风险管理和价格发现功能的有效发挥。此举对维护市场秩序、化解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着积极的意义。
下一步,上期所将和市场各方共同努力,进一步加强对市场风险的预研预判,更加注重风控措施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前瞻性,把“守住风险底线”作为风控工作的重中之重,贯穿到规则修订和一线监管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中,并以此推动期货市场运行质量不断提高,从而更好地服务服从于国民经济的发展。此次修订后的《办法》已经上期所理事会通过。
记者了解到,根据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运行情况,上期所近期已实施了一系列风险控制措施,加强节假日期间市场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