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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篇:不要背包赚的包袱

“唉呀!这一挡不能替客户亏钱啊!如果亏了,我可要跳楼啦!”一位颇为敬业乐业的营业员向我倾诉心声。我问:“经纪人的职责是什么?”她不加思索地回答:“替客户赚钱呀!”
  “替客户赚钱”无疑是良好的愿望。但是,把经纪人的职责归结为“替客户赚钱”,未免带了太大的片面性。
  首先,客户的赚与亏,取决于市场的客观走势,而不在于经纪人的主观愿望。经纪人只能预测走势,却不能控制走势。希望客户赚不一定就能赚,企图使客户亏也不一定会亏。经纪人若是真有把握替客户赚钱,他已毋须做经纪人,倒不如直截了当去替自己赚钱。
  其次,赚与亏是一宗买卖的两面。有人赚必定有人亏。否则,赚的钱是由天上掉下来的吗?如果全世界的期货经纪人个个都在替客户赚钱,试问赚的钱从何而来?没有人亏钱怎么会有人赚钱?这位经纪人“替客户赚钱”本身已意味着另一位经纪人“替客户亏钱”。
  由于买卖双方均要缴交手续费以维持交易所和经纪行的服务,因此赢家的总盈利永远少于输家的总亏损,市场上赚钱的人总是占少数,也就是说很多经纪人是会“替客户亏钱”的。
  所以,“替客户赚钱是经纪人的职责”的讲法,在理论上是不合逻辑的,实践上是难以保证的。
  尤其严重的是,“替客户赚钱”的想法使经纪人背上了“非赚不可”的思想包袱,以感情代替理智,以希望回避现实。明明市况逆转,该止损的不敢认赔,怕难向客户交代。结果一拖再拖,小亏变成大亏。有的经纪人一心“替客户赚钱”,不能面对失败,客户有了浮动损失或需要追加保证金,便如丧考妣,茶饭不思,甚至不必要地自己先贴进去,以求“良心好过些”。这些都是盲目的表现。
  经纪人的职责绝不是“包赚”。经纪人的职责是“交代清楚,尽力而为”!经纪人只要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利多利空的因素都全面列清楚,看对怎么追和看错怎么救都讲齐全,最理想可赚多少及最严重要亏多少都算得一清二楚,事前请示,事后检讨,下单不要弄错。这样便功德圆满了。“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天”就是大市走势。有时市况急转直下,换了别的经纪人必定劫数难逃,全军覆没,而你这个经纪人事前已下了预防万一的止损单,结果只是“皮外伤”,难道能说你没有尽职责吗?能亏少一点已是一流经纪人了!
  诸葛亮在《后出师表》中说:“臣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至于成败利钝,非臣之明所能逆睹也。”诸葛亮并未有“包统”三国,然而千百年来,人们所景仰的,不正是这种“交代清楚,尽力而为”的精神么!作为期货经纪人,你又何必背上“包赚”的包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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