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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罗斯与泰国金融危机》

                                              --九七年亚洲金融危机

 

第三节 初涉股市

    无论索罗斯怎样想从教,但他必须去谋生,而且是尽快地去。他22岁了,尽管他渴望
为人类的知识作出巨大贡献,但他必须吃饭。经济学学位对他毫无帮助。他去做任何能找到
的工作,首先是去销售手提袋,地点就在黑池——北英格兰的一个海滨胜地。

    买卖十分难做。为吸引顾客,起初他得让人们觉得他与众不同——对一个外国人来说,
操一口浓重的地方口音,介绍产品十分困难。向店铺批销商品也很烦恼,他们可能不需要这
些货物。一次他与一位小店铺老板做成了一笔生意。这个店尚有许多未卖完的货物。这个人
买下这些手提袋,就像想在自己头上挨枪子一样,索罗斯想,他告诫自己不要把这种情绪挂
在脸上。最后,他把货物卖给了这个老板,但心里的这种内疚许久拂而不去。

    也许人们会说伦敦经济学院对索罗斯这样的人来讲是个完美的培养场所,日后他可以藉
此成为投资商。然而,索罗斯在学校什么也役学到,只知道有金融市场的存在。至于结业,
获学位,他倒感到是投资的资本。为了进入伦敦投资银行的门槛,他给市里所有的投资银行
各写了一封信,以期待机遇降临。当辛哥尔与弗雷德兰德给他提供一个培训生的工作时,他
高兴地接受了。

    这是一个股票市场运作十分繁忙的公司。

    他着迷于这个工作,成了一名在黄金股票套汇方面很有专长的交易员,尤其是在利用不
同市场差价赚钱方面专长。甚至在他尚未极大地成功之时,在这世界上他已感到十分安逸,
体会了市场中买和卖的狂喜。他也许能成为一名社会哲学家或记者,生活会变得更新奇。但
他得谋生。在这儿,前景似乎还不错。索罗斯发现这世界越来越诱人了。

    索罗斯在伦敦的过渡,一般人的估计是个极大的失败。甚至索罗斯本人也不否认这一
点。在爱德卡艾斯泰尔有一个他的辩护者,一个证券经纪人,他了解当时的索罗斯,日后他
们成了伙伴。他说:“索罗斯从未安定过。他只有25或26岁。人们认为,你不能干任何事
情(在那种商业中)。年轻人不允许干任何事。”

    无论如何,到1956年,年轻的银行投资者索罗斯认为,是该挪挪地方的时候了。

    他去了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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